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概述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上述修订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2018年 4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执行财政部 2017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18,139.48元,营业外支出25,901.91元,调减资产处置收益7,762.43元。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相应
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
行财政部 2017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会计准则执行。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执行财政部 2017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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