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5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9-04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罗湘晋先生、吕洪安先生作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罗湘晋先生、吕洪安先生作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广东骏亚: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3、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罗湘晋先生、吕洪安先生作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出具了公司《广东骏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38)。
4、2019年5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具体事项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议案已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1、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1,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9.13元;V为每股的派息额0.14元;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8.99元。
公司预计将在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之后方能完成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手续,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9.13元/股调整为8.9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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