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美股份资讯
2024-04-29 18:06:1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7 号”)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 17 号》,其中规定:“关于流
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
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
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2、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 17 号》的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流动
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专项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