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公司对致同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资质条件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 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 伙人为李惠琦先生。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截至2023年末, 致同所从业人员总数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364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12.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18.56万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783.8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 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55.70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 计客户34家。
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提供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姜韬,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P
A
G
E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彦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卫丽,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二) 执业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 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由审计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员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P
A
G
E
(二) 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
致同所在年度审计过程中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变化,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关联方交易等。
致同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 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致同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