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东珠生态资讯
2024-04-24 20:11:5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对北京大华国际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大华国际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0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2 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0 次、各类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以上
处理均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姓名廖家河,1999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2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 02 月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7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冯雪,2005 年 0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2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 03 月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7 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政德,2016 年 0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0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 12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政德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各类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廖家河 2023 年 9 月 22 日因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一次;项目
签字注册会计师冯雪,2023 年 03 月 14 日因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专员办出具警示函一
次,2023 年 11 月 08 日因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费。

预计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
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