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13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9-006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概述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2号)(以下简称“批复”),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2018年8月14日)起6个月内有效。
二、未能完成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公司在取得批复后,积极会同中介机构推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各项工作,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诸多变化,发行条件不够成熟,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因此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未能如期完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有计划的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公司项目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后续再推出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须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发行方案,并按照规定披露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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