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地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莉萍女士、独立董事邓小毛以及非独立董事龙小珍三位成员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徐莉萍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二、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全体委员均亲自参加了会议,积极履行职责,审议并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具体事项如下:
序号 届次及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 案
1、 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 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
年 04 月 27 日) 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2、 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 案
年 08 月 28 日) 2.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
3、 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年 10 月 30 日)
三、 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中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严格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审工作时进行了有效和必要的沟通工作,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展开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完成年度审计,按时提交了审计成果,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4、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督促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严格执行了内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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