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0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1-018
转债代码:113592 转债简称:安20转债
转股代码:191592 转股简称:安20转股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安20转债”赎回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1 年 3 月 5 日
● 赎回价格:100.20 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1 年 3 月 8 日
●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安 20 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
或者以转股价格 115.90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转股的“安20 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 100.20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安 20 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安 20 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
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1 年 1 月
14 日到 2021 年 2 月 3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
公司“安 20 转债”(转债代码:113592)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安 20 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安 20 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转债赎回相关事项向全体安
20 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1)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 月 14 日到 2021 年 2 月 3 日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150.67 元/股),已触发上述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1 年 3 月 5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安 20 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20 元/张,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期间的票面利率为 0.3%,赎回日为 2021 年 3 月 6 日,计息天
数为 241 天,当期利息 IA=B×i×t/365=100×0.3%×241/365=0.20 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0.20=100.20 元/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面值每千元可转债赎回金额为 1,002.00 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 1,001.60 元人民币(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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