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1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3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18年8
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拟对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相关条款
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南通四方冷链装 第一条 为维护四方科技集团股份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责权限,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依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四方科技规则》、《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制定本规则。
则。
第三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除
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确有正当理由且事先已经以书面方式向会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议召集人提出请假外,公司全体董事、监
列席会议。 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但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需要在股东大会上接受质询的,不
得请假。
第五十七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第五十七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
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证券投资结算机
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
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
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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