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7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26日,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上述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桦 汪昌云 郑晓泉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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