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6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8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19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2,8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310,8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539,200.00元。
截止2017年2月7日,募集资金总额272,85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31,500,000.00元后,剩余募集资金241,350,000.00元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2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194,998,500.52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35,376,5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9,124,268.1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收益)。2018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17年2月28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4月6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天洋热熔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嘉定支行”)、中信证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公司昆山天洋四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协议各方均按《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 募投项目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初始存 期末余额(元)
名称 入金额(元) (含利息)
上海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 81102010128 2,000,000.00 11,449.52
天洋 有限公司上海 00596334
徐汇支行
昆山 年产4,800万㎡太阳能 交通银行股份 31006907901 43,330,000.00 15,879,461.10
天洋 电池封装用EVA胶膜项 有限公司上海 8800049913
目 嘉定支行
昆山 年产3.1亿㎡热熔胶网 交通银行股份 31006907901 61,209,191.20 33,046,284.71
天洋 膜项目 有限公司上海 8800050446
上海 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 交通银行股份 31006907901 134,810,808.80 135,191.63
天洋 途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