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天洋新材资讯
2024-05-08 16: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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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3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报告期内,光伏胶膜市场竞争加剧,主要原料 EVA 粒子价格持续震荡向
下,导致光伏胶膜产品售价同步下降;因 EVA 粒子存在采购周期,原料价格下降期间内产品利润被进一步压缩,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导致净利润减少。此外,存货跌价的计提,新增产线规模效应尚未实现,以及并购子公司烟台泰盛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皆对净利润产生了不利影响。

保荐人提请公司关注未来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所属行业市场变化、原材料价格的变动、下游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其他因素。建议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相关经营风险,努力提升业绩水平。对于公司营业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来可能出现下滑的情况,公司应当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产业用功能性面料生产项目”及“热熔粘接材料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部分投资项目“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提请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情况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现的效益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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