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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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5: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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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树民)

作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袁树民,男,195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1983 年
1 月至 2000 年 8 月,在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职,历任教研室主任、副系主
任、副院长;2000 年 8 月至 2005 年 9 月,在上海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任职,
历任常务副院长、院长;2005 年 9 月至 2013 年 1 月,在上海金融学院任职,任
会计学院院长,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在上海金融学院任职,任教授,2014
年 3 月退休。2014 年 4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上海杉达学院总会计师。2017 年 7
月至 2023 年 9 月 19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 6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7 月申请辞去公司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
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报告期内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袁树民 5 5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审计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1 次战略发展委员
会,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

2023 年任期内,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本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相关
议案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
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自己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
回避事宜等均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
决结果均已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会议、通讯会议、
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
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
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各类必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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