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顿电子: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依顿电子资讯
2024-01-09 18: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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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10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维护出资人、债权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
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1891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依顿(广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变更方式设立;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1185260Y。

第三条 公司于2014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577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于2014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的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EllingtonElectronicsTechnology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邮政编码:52844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844.2611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人员。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
作条例(试行)》和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简称公司党支部),下设党建办公室,专职负责公司党建工作。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公司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党支部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党员成员应当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公司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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