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26:我乐家居独立董事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我乐家居资讯
2018-04-26 16:29:02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4-2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作为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张华女士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在财务、风险管控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张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李明元



独立董事:黄兴



独立董事:姚欣



2018年4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