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0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除特别说明外,本摘要所引用“简称”与招股意向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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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NINAYANTIMIAO(缪妍缇),实际控制人NINAYANTI
MIAO(缪妍缇)及汪春俊夫妇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公司股东瑞起投资、开盛投资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该股份;(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公司股东祥禾涌安承诺:自我乐家居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我乐家居股份,也不由我乐家居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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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持股人员NINAYANTI
MIAO(缪妍缇)、汪春俊、张宪华、徐涛、黄宁泉、谢玉伟、方乐和王广云同时承诺:(1)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有两名,为控股股东NINAYANTIMIAO
(缪妍缇)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汪春俊先生,NINAYANTIMIAO(缪妍缇)与汪
春俊先生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同时出具承诺,具体如下:
本人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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