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3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吴江银行 公告编号:2018-038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银行”或“发行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5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证发〔2018〕4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吴银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1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8月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18年8月6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8年8月6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吴银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3、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5.00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吴江银行本次公开发行25.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8年8月2日(T日)结束。根据2018年7月31日(T-2日)公布的《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吴银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吴银转债本次发行25.00亿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2,500万张(250万手),发行日期为2018年8月2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1、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原有限售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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