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3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大幅波动,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法律允许的其他用途。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根据最高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15,15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之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及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4)制定、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5)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6)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履行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备案手续;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拟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数量为1,515,151股测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7%。如果公司最终回购1,515,151股且全部被注销,则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减少1,515,151股,依此测算,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79,404,849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1,515,151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股本结构数据预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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