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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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8: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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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议题: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4.《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 2024 年度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的议案》

10.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
案》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本次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报
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会务组进行汇总。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入投票箱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出席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的三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监事投票表决。在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分别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监事总人数之积,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数集中投向一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人,按得票的多少(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决定当选董事和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无特别决议事项。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会议由四名计票、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4 年 5 月 31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 9: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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