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3月20日报送)
诚邦股份资讯
2017-03-24 19: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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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24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Chengbang Landscape Co., Ltd

(杭州市之江路59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5,082 万股(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其中公

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不超过 5,082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不超过自愿设

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不超过 2,500 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

量为准)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综合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

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利强承诺: 1、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如有)外,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3、在

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已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任职期间拟

买卖发行人股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提前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所持公司股份

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4、

如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

票发行价; 5、上述承诺事项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原因而放弃履行。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配偶李敏承诺: 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如有)外,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

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

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

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 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诚鼎投资、久卜投资、深创投、浙江红土、杭州红土、辉煌投资、金硕投

资、诚长投资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

发售(如有)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管理层股东沈渊博、方强、叶帆、彭水生、胡先伟承诺: 1、除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如有)外,本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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