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13:梦百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梦百合资讯
2018-11-08 17: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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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0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梦百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百合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5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证发[2018]42号)。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11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1,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5,3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梦百合本次公开发行5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18年11月8日(T日)结束。根据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2018年11月6日(T-2日)公布的《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百合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万手),发行日期为2018年11月8日(T日)。本次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认购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过程经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1、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原有限售条件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254,023手,即254,023,000元;最终向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百合转债总计为254,023手,即254,023,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9.81%,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有效认购数量 实际配售数量 退款金额



(手) (手)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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