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4-020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
订,修订的具体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经中国证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于 2016 年 10 月 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名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称: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六条 …… 第十六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个人所认购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个人所认购
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份额。 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四条 …… 第二十四条 ……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
股份的活动。 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
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
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
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 第二十五条 ……
公司因 本章 程第 二 十四条 第一 款第 公司因 本章 程第 二 十四条 第一 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集中竞价
中交易方式进行。 交易方式或者要约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一款第(一)项、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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