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公司章程
梦百合资讯
2024-04-26 20: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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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目 录...... 1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 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五章 董事会...... 23
第六章 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第七章 监事会......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3
第十二章 附 则...... 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750031850R。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althcar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 999 号 邮政编码:22652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058.688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

产,实行先进的科学管理,适应市场需要,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股东奉
献投资效益。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研究、
开发家居材料;功能性家居用品设计;家居用品(家用纺织品、软体家具、母婴
用品、海绵制品)、低回弹阻燃海绵生产、加工、销售;化学原料销售(危险品
除外);批发(不带仓储)经营甲苯-2,4-二异氰酸酯、二苯甲烷二异氰酸酯、辛
酸亚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
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个人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0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
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
起设立方式。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及
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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