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08:应流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应流股份资讯
2018-04-26 16: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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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7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在2017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7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孙艺茹女士、程晓章先生和李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锐先生、孙艺茹女士和涂建国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李锐先生和孙艺茹女士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李锐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17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1、2017年4月12日,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锐先生主持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7年8月14日,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锐先生主持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17年10月13日,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锐先生主持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资料,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的指导下完成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常规审计。经审阅相关审计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等关键事项,并对以上各项议案发表意见。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实施领导小组及内部控制工作小组结合企业情况和经营特点,按照公司2017年度内控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并完成《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注重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深入沟通,在外部审计工作开展的不同阶段,就有关事项向外部审计机构做出提示,听取外部审计机构的汇报。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审计程序,并出具书面督促函。同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要求管理层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确保外部审计工作质量,按既定进度完成外部审计工作任务。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18年度我们将继续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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