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应流股份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应流股份资讯
2024-01-29 17:16:21
  • 3
  • 14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1-30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应流股份”)于2024年1月29日与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姚达毛、戚强、刘松林签署了《关于成立安徽聚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计划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从事聚变堆材料及部件、核探测仪器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应流股份拟以货币和实物出资 3,000 万元,为该合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各投资方签署了《关于成立安徽聚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1: 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 2:姚达毛

乙方 3:戚强

乙方 4:刘松林

乙方 1、乙方 2、乙方 3、乙方 4 统称为乙方

1、公司名称:安徽聚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2、公司的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


3、公司的经营范围(拟):聚变堆材料及部件研发、生产、销售;核探测仪器开发、生产与销售等(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4、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双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3,000 60% 货币+实物

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能源研 600 12% 知识产权
究院有限公司

姚达毛 700 14% 知识产权

戚强 350 7% 知识产权

刘松林 350 7% 知识产权

合计 5,000 100%

乙方分别以①一种核聚变钨偏滤器钨铜串制造的固定装置及方法;②核聚变钨偏滤器平板式靶板制造的固定装置③基于磁约束可控核聚变的内真空室
巡检机器人及巡检方法④一种高屏蔽性能的含硼不锈钢及其制备方法⑤一种
屏蔽性能可调的钨基屏蔽材料⑥一种聚乙烯基屏蔽材料设计方法等 6 项发明专利申请权评估作价入股新公司。其中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持有 600 万元,姚达毛持有 700 万元,刘松林持有 350 万元,戚强持有 350 万
元。鉴于该专利尚在受理中,以专利获得受理且全部变更至公司视为乙方已履行实缴出资义务。

乙方入股金额与技术评估值的差额部分确定按以下方式处理:其他股东按照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技术评估金额与所占股权金额的折股比例出资。

甲方以货币和实物分 2 期出资,实物出资所占比例不超过甲方出资总金额
3000 万的 1/3,公司注册成立 3 个月内首期到位 50% 即1500万元,公司注
册成立后 2 年内资本金全部到位。甲方货币+实物出资比例及实物本身的价值与用途需另行协议商定。

6、公司组织架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3 人,其中,由甲方委派 2
人,乙方委派 1 人,董事长从甲方委派的董事人选中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监事 1 人,由乙方推荐代表担任。公司设总经理 1 人,总经
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7、公司增扩股事宜:公司成立后,引入战略合作方或投资人入股时,入股股权比例由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入股价格及方式以市场定价为准。在公司后续股权融资过程中,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认购权。在公司后续股权融资过程中,能源研究院、应流股份参与或管理的基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认购权。
8、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