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5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2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安排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上市公
司”或“公司”)控股股东KINGSWAYINTERNATIONALLIMITED(金威
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KINGSWAY”或“金威国际”)于 2017年 11
月28日将其持有的华懋科技的25,270,8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70%)协议转让予张初全先生、蔡学彦先生。上述股份转让的过户登 记手续已于2017年12月27日办理完毕。转让完成后,金威国际持有 华懋科技的股份比例为42.98%,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金威国际向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方静静
女士、赖敏聪先生、王雅筠女士和赖嘉慧女士)在内的其全体股东发出了部分股份回购要约,拟回购部分股份占金威国际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9.93%。回购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方静静女士、赖敏聪先生、王雅 筠女士和赖嘉慧女士)持有金威国际股份的比例为53.50%,为金威国际的控股股东。鉴于金威国际全体股东的要约接受情况,回购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方静静女士、赖敏聪先生、王雅筠女士合计持有金威国际股 份的比例为61.03%,仍为金威国际的控股股东,但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赖嘉慧女士不再持有金威国际股份。上述回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方静静女士、赖敏聪先生、王雅筠女士和赖嘉
慧女士)于2010年8月8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以下简称“原
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提案及表决等有关重大决策中采取一致意见,协议有效期至自华懋科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后,到期后原协议各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续签上述协议。鉴于上述金威国际的股份回购计划,赖方静静女士、赖敏聪先生和王雅筠女士已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以下简称“新一致行动协议”),赖嘉慧女士不再参与新一致行动协议的续签。上述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实质性变化。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金威国际于2017年11月28日将其持有的华懋科技的
25,270,8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0%)协议转让予张初全先生、蔡学彦
先生。上述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12月27日办理完毕。转让完
成后,金威国际持有华懋科技的股份比例为42.98%,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近日,上市公司接收到控股股东金威国际及实际控制人(赖方静静女士、赖敏聪先生和王雅筠女士)的告知文件,具体如下:
一、关于金威国际回购全体股东部分股份暨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的相关情况
经董事会决议,金威国际向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方静静女士、赖敏聪先生、王雅筠女士和赖嘉慧女士)在内的其全体股东发出了部分股份回购要约,拟回购部分股份占金威国际全部已发行股份的 19.93%。回购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方静静女士、赖敏聪先生、王雅筠女士和赖嘉慧女士)持有金威国际股份的比例为53.50%,为金威国际的控股股东。
鉴于金威国际全体股东的要约接受情况,回购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方静静女士、赖敏聪先生、王雅筠女士合计持有金威国际股份的比例为61.03%;其中,赖敏聪先生、赖嘉慧女生根据收购要约,分别同意由金威国际回购其持有的金威国际的6,310股股份、40,000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前持有金威国际股份情况 回购后持有金威国际股份情况
金威国际股东
已发行股份数 股权比例 已发行股份数 股权比例
回购前持有金威国际股份情况 回购后持有金威国际股份情况
金威国际股东
已发行股份数 股权比例 已发行股份数 股权比例
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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