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0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九年一月
目 录
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3
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三、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 7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2议案三:关于修订《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事项的议案.................................................. 13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公司登记,阐明发言主题,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2019年1月17日14:30
(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88号行政楼2楼嵩山厅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一)截至2019年1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四、主持人:董事长倪强
五、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一)宣布本次会议现场出席情况
(二)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并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和提问
(五)现场投票表决及计票
(六)宣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揭晓并汇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后恢复会议
(七)宣布表决结果,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八)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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