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0 号)核准,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425,24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0.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5,195.9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12,127.5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73,068.36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华勤技术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出具关于华勤技术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华勤技术签订保荐协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华勤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技术业务情况,对华勤技术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经核查华勤技术相关资料,2023 年度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持续督导期间,华勤技术未发生按有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法违规事项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经核查,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华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勤技术及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违法违规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华勤技术及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检查了公司执行《公司章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程》、三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履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保荐机构督促华勤技术严格执行内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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