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辰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众辰科技资讯
2024-04-25 20:54:4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
案》《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现拟将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
议决议。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
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所报送半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 所报送中期报告。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报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
告。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规定进行编制。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四条 …… 第一百五十四条 ……

公司应当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 公司应当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
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 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 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以 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 及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采取的措施。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 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 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现金分 票股利的条件,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最低金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各期 额或比例(如有)等。
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等。

第一百五十六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