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招股书中对重要客户锦浪科技2017年前半年合作金额,与锦浪科技招股书中201
鸿远电子股友
2019-05-23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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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招股书中对重要客户锦浪科技2017年前半年合作金额,与锦浪科技招股书中2017年数据不符,请说明情况?是否存在数据造假。 【答】鸿远电子:您好!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披露的2017年上半年前五大供应商之一的上海鸿汇荣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是严格按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确认政策来确认收入的。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不存在数据造假的情形。感谢关注!¶¶2019-05-27 08: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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