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天龙股份资讯
2024-04-25 18: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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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品种,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
基金、资管、信托等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类型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品种,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

(五)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金安全性放在首位,谨慎决策,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债权投资”或“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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