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四节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军工特别条款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49741724C。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25 万股,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安泰三路 100 号。邮编:61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90.7622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各项管理应符合本章程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自主创新,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增强企业的核
心竞争力,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以不断增值回报股东,以和谐发展回报社会。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飞机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不含民用航空器(发动
机、螺旋桨)生产)及技术服务;航空或航天导航仪器及装置设计、开发、生产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备、模具、仪器仪表、通信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研究及应用;机械零部件加工;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集装箱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淬火加
工;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上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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