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256:宏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一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宏和科技资讯
2019-06-16 23: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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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6-17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一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和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8,7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019号文核准。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海通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8,78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拟定的发行价格为4.43元/股,对应的
2018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2.62倍(截止至2019年6月13日)。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8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24日和2019年7月1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原定于2019年6月17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9年7月8日,原定于2019年6月18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9年7月9日,并推迟刊登发行公告。

发行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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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4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9年7月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7月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申报时间以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中的记录为准),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9年7月1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7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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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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