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煜双)
本人作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2023年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潘煜双,女,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教授,博士。国家一流专业(会计学)建设点负责人、MPACC教育中心负责人、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浙江省工商管理教指委委员、浙江省管理会计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自本人任职以来,公司内共召开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未有缺席或委托其它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对报告期内所参与的历次
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
关事项提出异议。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立董事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会的次数
潘煜双 是 5 5 2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在此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
按时参与专门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
实时了解公司动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
作提供建议,为董事会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作为财务专业的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
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
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
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
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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