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芳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9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185,75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4.32 元,共计募集资金 864,374,940.00 元,
坐扣承销费用 66,319,811.32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798,055,128.68 元,已
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6,386,550.00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61,668,578.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41 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的公告》《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并延期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项目投 拟使用募集 实施主体
资总额 资金金额
1 五芳斋三期智能食品车间建设项目 45,106.09 15,666.86 公司
2 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 51,031.61 36,140.00 公司
3 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10,664.54 10,350.00 公司
4 五芳斋成都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9,000.00 5,010.00 成都五芳斋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公司
合计 124,802.24 76,166.86 -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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