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杨小强)
大参林资讯
2024-04-28 15: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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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作为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按时出
席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1、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小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 年出生,博士学位,教授。
1995 年至今,任职于中山大学法学院,担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本公司
第二届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2 月到期离任。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
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2、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在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

则,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核,积极沟通并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对各项议案都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充分发表自身的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发表同意意见。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在职期间,本人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并开展相关工
作,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
和缺席情况。本人参与了提名委员会对提名董事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认真
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董事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在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内容认
真审议,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


(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职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我行使职权,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提供相关资料,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为我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我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小强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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