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8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8-068
债券代码:113512 债券简称:景旺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由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口头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具体议案内容由监事会主席在会议上向出席的监事作出阐述。本次会议于2018年9月1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王化沾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查,认为:
1.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1.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4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确定为2018年9月17日:
2.1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2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达到。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9月17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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