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象胡杨”)与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新疆公司”)在新疆沙雅县合资新设公司开展光伏制氢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2024年4月22日,本次对外参股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已经新疆国资委审批同意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表。公司承诺:2025年6月30日前对此公司提级管理、收购玉象胡杨持有的项目公司10%的股权,并对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必要性做出说明,故新疆国资委同意公司设立四级子公司。
同时,玉象胡杨与国能新疆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正式签署了《投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
为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经协商,双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推动沙雅地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阿克苏地区提供更加全面的的清洁能源服务,并推动相关产业顺利落地。
(二)投资方案
1、甲方是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是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为合作开发沙雅地区2万吨光伏制氢项目,双方同意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认缴制方式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6,8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33,120万元,乙方出资3,680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金 实际出资金 出资方式 出资比
(万元) 额(万元) 例(%)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 现金认缴 90
公司 33,120 33,120
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 3,680 3,680 认缴(现 10
金+土地)
合 计 36,800 36,800 - 100
2、甲乙双方根据自治区项目申报规定,先注册成立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第一期认缴18,4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16,560万元,乙方出资1,840万元。第二期认缴18,4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16,560万元,乙方出资1,840万元。玉象胡杨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资,土地评估价格若高于出资额,则多余部分以现金方式返还;若土地评估价格低于出资额,则玉象胡杨公司以现金方式补齐出资额,资本金缴纳时间以项目公司通知为准。
3、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建设用地(包括生产及生活基地)、生产设备、以及营运资金等。不足部分在不改变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前提下,由合资公司通过融资解决。
4、合资公司定位于立足规模化生产、应用清洁低碳氢能,在沙雅地区一体推进绿氢 (氨等)制、输、储、用,加快绿氢在交通、化工、治金等行业推广应用,服务沙雅地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公司治理
1、合资公司名称为国能雪峰沙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资公司注册地址: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以实际选址为准)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电力项目、化工项目建设和经营;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风光互补发电、电力设施、高新技术、环保产业及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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