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2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
解锁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事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锁 1,443,936 股限制性股票的 34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及相关股份上市手续。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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