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平华)
作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平华,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兼职情
况: 2020 年 2 月至今任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
今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我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我和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和我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我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本人依法合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我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我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度 出席股
当参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应参与 东大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次数
张平华 13 13 8 0 0 否 6 6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我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 2 次会议、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并同意了关于董事会成员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相关事项,不断优化董事会、管理层组成和治理结构;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议题进行了指导及审议。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及时听取并审议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
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起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5、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经营、财务情况、项目建设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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