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218:日月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日月股份资讯
2018-01-05 16: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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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06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2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1月 2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事



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0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



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月 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公司现将《问询函》中内容进行回



复如下:



一、请公司结合陈建敏在上海祥禾中的出资比例、收益分配比例,补充披露上述减持计划是否与陈建敏此前作出的相关承诺一致。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答: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女士持有上海祥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祥禾”)1,000万合伙份额,占认缴出资总额的1.4286%,上海祥禾持有日月股份13,570,950股股份,按照出资比例计算陈建敏通过上海祥禾间接持有日月股份193,868股股份,占日月股份总股本的0.04840%。



根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女士对于此次上海祥禾减持计划相关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敏承诺:(1)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如有)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敏承诺:本人作为祥禾投资的合伙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祥禾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通过祥禾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在本人直系亲属傅明康、傅凌儿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通过祥禾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关于上海祥禾将所持部分日月股份减持所得的权益承诺如下:



自日月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任何时点,若上海祥禾将所持日月



股份的股权(本人因作为上海祥禾合伙人而间接持有的日月股份193,868股一直



予以锁定)予以减持所得的款项,本人作为上海祥禾的合伙人,放弃按照本人出资额应享有的份额;本人通过上海祥禾间接持有的日月股份的股权193,868股在满足解禁条件后,若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予以减持的,此部分收入由本人及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其他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分配。如由于本承诺与上海祥禾其他合伙人导致纠纷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披露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上海祥禾



计划计划减持持有日月股份13,570,950股中的9,231,387股,减持计划中明确



陈建敏女间接持有的193,868股公司股份不包括在内,为了确保陈建敏女士承诺



落实,公司股东上海祥禾出具承诺如下:



1、本企业及本企业合伙人认可陈建敏女士所作的相关承诺,并将配合其实施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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