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76 号)核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合称“联合保荐机构”)负责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1,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
期已经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需要,公司聘请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和浙商证券担任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原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中泰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
督导工作由国盛证券承继。相关信息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变更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868 号保利 0NE56 1 号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 徐丽峰
联系人 樊云龙
联系电话 021-38934132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联系人 张鼎科
联系电话 0571-87901964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3213.SH
注册资本 43,48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 655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 655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时良
实际控制人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石艳春
联系电话 0574-8650298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1 年 11 月 11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11 月 11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 年年度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2 年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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