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203:快克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快克智能资讯
2018-12-03 16: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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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04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2月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唐昌金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4,43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8,315,300.00元变更为158,300,870.00元;股份总数将由158,315,300股变更为158,300,870股。

具体详见2018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18年12月4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8:00-11:30和13:00-17:00。

2、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快递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址:江苏常州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1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殷文贤

联系电话:0519-86225668

传真:0519-86225611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在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在首页顶端空白处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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