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周文昊
保荐代表人 支洁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洗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1号)核准,上海洗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35元,共计募集资金319,760,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7,701,901.92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058,598.08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洗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对上海洗霸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对上海洗霸进行持续督导。
2017年度,国泰君安证券对上海洗霸的持续督导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总体工作情况
在2017年度持续督导工作中,国泰君安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国泰君安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执行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上海洗
工作计划。 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国泰君安已与上海洗霸签订保荐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协议,协议中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交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2017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 及项目组人员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2017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上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海洗霸存在需要保荐机构按有关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项。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2017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上
5 背承诺等事项的,保荐人或财务顾问应自 海洗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违法违
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 规和违反承诺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17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督导上海
6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洗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员遵守相关业务规则、规范并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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