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196:日播时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日播时尚资讯
2018-05-24 18:49:57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5-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播时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日播时尚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播时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7年5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播时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1 号)核准,日播



时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并于2017年5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8,000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24,0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3名自然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总共为5,40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上市后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公司总股本为24,000 万股,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限售流通股由 18,000 万股减少为17,460万股,非限售流通股由6,000万股增加至6,540万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1、林亮、郑征作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将自动延长6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若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减持公司股票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并在减持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6)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王陶作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核查意见发布之日,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400,000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



年5月31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单位:股



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