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1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49,69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49,69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8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告了《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中的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解除限售条件及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等内容进行修订。
4、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5、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确定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1 年6 月 4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6、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88.15 元/股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9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3,900 股符合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完成注销。
7、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88.15 元/股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3,000 股符合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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