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 2020-044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 14,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交通银行蕴
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分别为 92 天、63 天、32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6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2,695,31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999,974.40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6,273,957.4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3,726,016.91 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到位,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3518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号
1 年产 650 万平米高频高速覆铜 59,748.00 46,000.00 全资子公司
板青山湖制造基地二期项目 杭州华正
2 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 17,372.60 公司
合计 78,748.00 63,372.60 -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6,000 万元对杭州华正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724 号《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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