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5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债券代码:113642 债券简称:上22转债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
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
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不超过315.87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079.7479万股的0.77%。其中,首次授予252.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079.7479万股的 0.62%,预留授予不超过63.1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079.7479万股的 0.15%。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董事会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六、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登记或预留授予日至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4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符合条件的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监事)。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八、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则未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作废或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若未能在12个月内授出,未授予的权益失效。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声 明 ...... 1
特别提示 ...... 2
第一章 释义 ...... 6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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