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BJJG1395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上机数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上机数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上机数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的相
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止。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72,444.47
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 21,056.80 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金证券就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国金证券
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截至目前,国金证券对上机数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均已届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根据《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名称 谢正阳、姚文良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21-68826830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3185.SH
注册资本 27,522.5954 万元
注册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 158 号
办公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 15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建良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8 年 12 月 28 日、2020 年 7 月 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57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普通股(A 股)股票 3,15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4.10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41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1,585,594.06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02,564,405.94 元。
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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