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监事会主席贾辉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相关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含税)(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582.00 万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人士具体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因此,全体监事同意调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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